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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一夜连叫3次代驾仍因醉驾被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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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3时的中山坦洲路口,一辆粤T小轿车被拦下。驾驶人周某此前喝了三场酒、叫过三次代驾,最后却自己坐回驾驶位;血检结果显示,其酒精含量为210.9mg/100ml。

公开信息显示,事件发生在6月11日凌晨,地点为宝珠北路与环洲北路交汇处执勤点位。坦洲交管大队在夜间酒醉驾专项整治中,发现周某存在严重酒驾嫌疑,现场呼气检测已超过醉驾标准,随后将其带往医院抽血检验。

一夜三场酒,三次叫代驾,最后一步出事

周某向民警自述,当晚的行程并不短。6月10日19时,他先在坦洲神利路一饭店饮酒用餐;21时,他呼叫代驾前往音乐酒吧继续饮酒;6月11日0时,他再次叫代驾返回此前饭店续饮。

酒局直到凌晨3时左右结束。按其说法,他最后一次呼叫代驾,车辆已经由代驾行驶在路上。但途中他认为代驾行驶路线绕路,便让代驾下车,自己驾车上路。没过多久,车辆就在执勤点位被查获。

这也是这起事件最具警示性的地方:周某并非不知道“喝酒不开车”,甚至一晚多次叫了代驾,但在最后几公里、最后一次选择上,仍把风险重新推回了道路。

同晚3人被查,两人涉嫌醉驾

据当地通报,6月10日晚,坦洲交管大队分别在坦神南路金斗大桥路段、宝珠北路与环洲北路交汇处设置执勤卡点,开展夜间酒醉驾专项整治。

23时许,执勤民警在坦神南路金斗大桥路段拦截一辆新能源小汽车,驾驶人陈某身上酒气明显。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远超醉驾标准,达到醉驾标准的三倍多,随后被带往医院抽血检验。

约一小时后,6月11日0时许,同一执勤点位又查获驾驶人梁某涉嫌酒后驾车。凌晨3时许,周某在宝珠北路与环洲北路交汇处被查。

6月12日,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血液检验报告: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9.1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;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0.9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;梁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0.9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。

代驾不是“护身符”,下车自己开就越线

目前,坦洲交管大队已对三名当事人依法开展后续调查处理。通报显示,陈某、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;梁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从公共安全角度看,这类案件的危险不在于是否“叫过代驾”,而在于饮酒后是否实际驾驶机动车。只要饮酒后重新启动车辆、上路行驶,风险和法律后果并不会因为曾经下过代驾订单而消失。

通报还提到,进入6月,夏季夜生活升温,饮酒后驾驶小汽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的几率增加。当地交管部门表示,将加大夜间、凌晨等重点时段警力投入,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。

这起事件给很多人提了个醒:叫代驾只是第一步,把车和方向盘真正交出去,才是安全边界。嫌远、嫌绕、嫌麻烦,都不能成为酒后自己开车的理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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